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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發布事故佔求助7%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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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7日 06:35
2012年02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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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防處本月起全面改用數碼無線電通訊系統,傳媒無法再截聽到信息,須依靠政府新聞處每30分鐘一節發放的緊急事故資料。本報統計本月起連續5日消防發放的消息,發現平均每日發放144宗,較消防處去年每日平均接獲2058宗的求助個案相比,所發放的信息量僅佔實際求助個案的7%;每節的信息發布亦有3至15分鐘的延誤,更有火警消息曾延遲45分鐘後才發布。


新通訊系統傳媒無法截聽

此外,本月首5天平均每日144宗發布中,有多達36%是涉及一級或二級的火警警鐘報告;13%為巿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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