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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靈徵詢兩法官身分曝光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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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8日 21:35
2012年02月0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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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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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包庇女下屬挪用公款等案昨續審。承認於2005年身家達1.5億元的黃健靈,日前供稱曾徵詢兩名前上訴庭法官友人的意見,指下屬盜款可以「私了」,控方昨揭露二人分別是已故高院前首席法官梁紹中及上訴庭前法官廖子明。


前高院首席及上訴庭法官

被告黃健靈(71歲)前日作供時,提及曾諮詢兩名上訴庭資深法官友人意見,結論均指他可酌情處理下屬盜款。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要求將兩人名字寫在紙上,並不予公開。


不過,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昨指出,基於司法公義,刑事檢控專員指示他向法庭申請公開兩人身分,辯方對此亦未有反對。惟法官李素蘭要求退庭考慮,約20分鐘後同意申請。


黃續稱,身為系主任及信託基金受託人,他可於下屬陳秀紅辭職後給予她工作,讓她有收入照顧侄女和還款,以及有空間處理家中事情。他認為陳秀紅並非盜取大學款項,他相信港大沒有預期他匯報失款,他亦無責任舉報。


黃稱無責任舉報下屬

直至2008年,即陳秀紅被揭發挪用公款1年多,黃健靈表示曾與她會面,透露港大核數委員會已得悉她觸犯盜竊罪,他不能夠再酌情自行處理,大學有可能報警,着她有心理準備。陳表現冷靜,感謝黃的協助,黃認為她明白要面對現實。他對此感到傷心,認為陳的侄女將被剝奪受家人照顧機會。


至於被控偽造帳目,黃健靈自言未曾看過旅行社的重複發票,直至觀看本案文件始得悉。他強調沒有要求旅行社提供重複發票,又指信任下屬,即使未經檢視,也會簽署下屬交予的報稅文件。


坦言着司機接外賓做錯

黃健靈亦被問及除本案外,對其他事情會否感到羞愧,他直截了當稱「沒有」;但被問及有否做錯事,他坦言或不會安排司機接載外賓。他指2009年6月退休後,仍擔任瑪麗醫院顧問,每日返回醫院,不少學系同事亦希望見到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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