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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標建商認訂明需挖地庫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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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7日 06:35
2012年0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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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唐英年太太一力承擔僭建「罪責」下,唐英年再次表示,僭建工程是在屋宇署於2007年初批出入伙紙「之後」才做的。不過,有承建商昨向本報證實,當年競投約道7號挖掘工程時,已一早提及包括挖掘地庫。由於唐家僭建的核心部分正正是地庫,令人質疑唐英年聲稱取得入伙紙之後才僭建之說。


「未知有否交圖則申請」

沛記工程老闆陳偉康昨回應本報當面查詢,被問及當年參加競投唐宅挖掘工程,是否訂明要挖掘地庫,陳偉康想了四五秒,然後說:「都算有,但(地庫)有沒有向屋宇署交圖則申請,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沛記最終沒有投得挖掘地庫項目,但同期招標的灌石屎工程,卻由沛記中標。


雖然陳偉康稱忘記了招標年份,但由於當時7號屋仍未灌石屎,即當時大宅尚未建成;換言之,挖掘地庫工程的招標年份,應該是07年2月取得入伙紙之前。


招標年份 取入伙紙前

事實上,「取得入伙紙前僭建地庫」與「之後才僭建」,是大有分別的,前者或觸犯提供虛假文書罪或串謀詐騙等刑事罪行,相反後者可能只違反《建築物條例》。而唐英年一直聲稱是在取得入伙紙後才僭建,換言之是「後加」僭建物;然而若據上述工程公司老闆的說法,則顯示僭建物並非「後加」,反而大有可能是一早已進行。


陳偉康說,當年曾到7號屋現場視察,項目要求在車房位置開始挖掘,最終因為價錢不合,挖掘地庫項目沒有中標,不過就投得7號屋樓身的灌石屎項目。記者昨日亦聯絡到沛記另一名老闆冼兆波,他承認公司曾參與7號屋的灌石屎工程,但對於是否曾經競投挖掘地庫工程,冼表示因日子久遠,已經忘記。


學者:地基太深 或預留挖掘空間

除了陳老闆的講法外,其實唐宅的樁柱深度也令人懷疑是否與一早預建地庫有關。根據屋宇署圖則顯示,7號屋的地基深達地底5米;而在左右兩旁、高度相若的獨立屋,地基則只有約2米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說,兩三層高的獨立屋,地基根本毋須打得這麼深,估計此舉很可能是為了預留地底空間,方便挖掘地庫。


07年圖則見地庫 與屋宇署紀錄不同

根據屋宇署的切面圖,7號屋地基石屎墩的上方只是普通泥土,並沒有任何空間。不過,本報獲得07年中裝修圖則的正面圖卻清楚顯示,地基共有3塊石屎墩,而石屎墩上方泥土全部挖走,形成一個地底空間,再裝修成約2250平方呎的大型地庫,明顯與屋宇署的紀錄大相逕庭。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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