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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容院前女經理驗出宮外孕,請病假休養約一個月後復工,但已由其他同事接手工作,其後她更被指工作表現欠佳遭降職,她拒絕接納後即被解僱。女經理指控公司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昨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索償工資損失等近29萬元,成為第14宗由平機會代表入稟的涉嫌懷孕歧視個案。
平機會代入稟 歷來第14宗
原訴人為郭少珍,被告為仁集團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繆思脫毛專門店(Musee Platinum Tokyo)商號經營。
記者昨前往涉案旺角雅蘭中心分店及被告位於朗豪坊的辦公室,分店負責人指因事涉私隱,故不予回應。至傍晚被告公司的發言人稱,案件已交予律師處理,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
網站自稱「平等機會僱主」
繆思網站顯示,公司銅鑼灣總店於2009年11月開幕,並於中環、銅鑼灣、尖沙嘴及沙田設有分店,公司亦表明是平等機會僱主。
入稟狀透露,原訴於2008年11月7日獲聘為美容師,月薪1.8萬元,至09年2月9日升任為經理,其後加薪至1.9萬元,一直是能幹勤奮員工。
宮外孕請假休養一個月
原訴於前年6月26日在旺角分店工作時,突感到肚痛,求醫後證實懷孕。她同日送往廣華醫院,診斷有宮外孕,醫生建議她臥牀休息。
原訴即由6月至7月向被告請病假,曾透過同事向被告提交懷孕證明。原訴於8月1日復職,但她獲告知毋須參與管理層會議,被告亦指派另一同事擔任其部分職責。被告更於9月6日,發信通知她立即由經理降職至監工,月薪大減3000元。原訴對此查詢,翌日獲發信指因其表現欠佳而降職,惟她拒絕接納,被告於同月12日辭退她。
入稟狀指出,原訴因此失去工作,感到羞辱、尷尬、承受壓力、情緒受困及失眠。另外,原訴由被辭退至今的15個月多,已失去29萬元薪金,扣除她於去年11月工作時掙取4000多元薪金,共損失28.6萬元工資。
【入稟編號﹕DCEO3/12】
平機會代入稟 歷來第14宗
原訴人為郭少珍,被告為仁集團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繆思脫毛專門店(Musee Platinum Tokyo)商號經營。
記者昨前往涉案旺角雅蘭中心分店及被告位於朗豪坊的辦公室,分店負責人指因事涉私隱,故不予回應。至傍晚被告公司的發言人稱,案件已交予律師處理,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
網站自稱「平等機會僱主」
繆思網站顯示,公司銅鑼灣總店於2009年11月開幕,並於中環、銅鑼灣、尖沙嘴及沙田設有分店,公司亦表明是平等機會僱主。
入稟狀透露,原訴於2008年11月7日獲聘為美容師,月薪1.8萬元,至09年2月9日升任為經理,其後加薪至1.9萬元,一直是能幹勤奮員工。
宮外孕請假休養一個月
原訴於前年6月26日在旺角分店工作時,突感到肚痛,求醫後證實懷孕。她同日送往廣華醫院,診斷有宮外孕,醫生建議她臥牀休息。
原訴即由6月至7月向被告請病假,曾透過同事向被告提交懷孕證明。原訴於8月1日復職,但她獲告知毋須參與管理層會議,被告亦指派另一同事擔任其部分職責。被告更於9月6日,發信通知她立即由經理降職至監工,月薪大減3000元。原訴對此查詢,翌日獲發信指因其表現欠佳而降職,惟她拒絕接納,被告於同月12日辭退她。
入稟狀指出,原訴因此失去工作,感到羞辱、尷尬、承受壓力、情緒受困及失眠。另外,原訴由被辭退至今的15個月多,已失去29萬元薪金,扣除她於去年11月工作時掙取4000多元薪金,共損失28.6萬元工資。
【入稟編號﹕DCEO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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