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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直資校不可盲目建設施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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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9日 06:35
2012年0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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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日前就2010年的直資審計風波發表報告,提出規限直資學校未來的投資、置業、增建設施等儲備限額,以及成立管治委員會等建議。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直資計劃工作小組主席謝凌潔貞昨於商台節目表示,新措施整體獲學校接納,強調目的是期望校方將發展集中於教學質素,又指直資校不可一廂情願、罔顧現實建設新項目。


謝凌潔貞表示,報告建議說明直資校要置業或發展新項目,必須在置業後仍有6個月儲備,而撥款也不得超過整年學費總額的一成,但相信這不會對學校構成加學費壓力。她表示,直資校與津助學校同樣獲得政府資助,即使「一毫子學費不收」,學校亦能繼續營運。


她說,目前直資學校收取學費後,收入可多津校6至8倍,遂有必要向持份者問責,成立「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可改善學校行政及財政管理,校方可自行選擇理念相近的會計師、律師等加入,不但不影響學校運作,反而可藉專業人士加強監察。


另外,工作小組成員兼會計師公會副會長趙麗娟則指出,新成立的委員會可及早改善校政漏洞,成員名單也應在學校網站公開以增問責。她相信新建議可令學校行政更公開,家長若對加學費有質疑,也容易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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