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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判入教導所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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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2日 06:35
2012年02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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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五女學生相約兩名男友人在除夕夜倒數,在公園喝下半樽紅酒後不勝酒力,又怕醉酒回家被母親責罵,遂答應到男友人家借宿。女生半夢半醒期間在寓所被兩人輪姦,卻因為爛醉如泥無力反抗。兩人早前承認強姦罪,其中一名19歲青年昨日被判入教導所。


任職送貨工人的23歲首被告劉嘉盛,早前認罪後在高等法院被判囚3年。次被告葉照順現年19歲,昨被判入教導所。


首被告判囚3年

案情指事發時18歲的女事主於2010年10月透過兄長認識劉,兩人間中約會,劉曾對她示愛但被拒。原本劉邀約事主共度除夕遭拒,惟除夕夜事主因朋友爽約,便臨時答應與劉相聚。當時,劉正與次被告葉照順購買3支紅酒慶祝新年。


事主應約到元朗大陂頭徑附近公園倒數,抵埗後與葉閒聊,發覺兩人原來是小學同學。事主喝了半樽酒後醉態盡現,連嘔3次,亦未能正常走路。


醉酒恐母罵 事主借宿

劉本來提出送她回家,她卻怕因醉酒而遭母親責備,遂同意到劉位於朗屏邨的寓所休息。抵達後事主片刻便已入睡,劉提議與她性交,並付錢叫葉先外出買安全套。


事主在睡夢中突然感到下體痛楚,發現遭劉強姦,她大叫「痛」並欲推開對方,惟根本無力反抗。


葉在旁觀看二人性交,並上前撫摸事主胸部,感到興奮,待劉完事後,葉便強姦事主。事主翌日醒來後立即返家,一直為事件感到不快,數天後向友人傾訴,怕因姦成孕。事主兄長輾轉得悉事件,便陪同事主報警。


【案件編號﹕HCCC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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