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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周生生珠寶金行前店員監守自盜偷去2條金鏈後典當獲4萬元,前店員被定罪判囚後,警方須按規定處理證物。由於當舖誤接賊贓,周生生亦蒙受損失,雙方昨為金鏈擁有權爭訟。周生生要求與當舖平均分擔損失,但當舖指摘周生生疏忽且欠缺監管才引致損失,理應負最大責任。
兩名申索人分別是友安大押及周生生珠寶金行有限公司,法庭昨聽罷雙方理據後押後裁決。兩條金鏈目前交由警方保管。
友安大押在大埔紮根逾20年,身為創辦人之子兼總經理的孔瑞宏昨批評周生生有欠公道。根據《當押商條例》,過往業界誤接賊贓,大多需要與物主平分損失,事實上很多時候當舖並無失責,惟行內過往一直敢怒不敢言,多私下與物主和解了事。
依程序登記身分證地址
孔瑞宏透露,一名男子去年6月兩度來當舖典當合共兩條金頸鏈,當時接貨的孔父、孔憲剛依足程序,登記對方的身分證、地址,亦有查問金鏈來源,未見異樣,遂以3.95萬元當押。
兩個多月後,有探員通知他們接了賊贓,金鏈實為周生生大埔區分店一名男店員從店內盜取,其後金鏈被檢走作證物,店員稍後被判囚3個月。孔瑞宏後來發現,金行直至6月20日、即另一分店索取兩條金鏈時,始得悉金鏈被偷龍轉鳳,質疑金行未有經常驗貨,內部管理不善,令雙方蒙受損失,故當舖沒理由平分責任。他認為應根據《當押商條例》,由有較大過失的一方,即金行一方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損失。
周生生強調,當舖典當時亦有一定責任,法庭應按上述條例裁決,即基於雙方在行為上並無任何過失,而作出平均分攤損失的判決。
本身為涉案當舖東主的港九押業商會監事孔憲剛表示,行業較保守,行家只會私下訴苦,甚少向商會投訴,即使商會接報,亦只列個別事件,交由當舖與物主自理。
【案件編號:DCMP6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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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4日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