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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費貪案 陳水扁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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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09日 10:56
2010年06月09日 10:56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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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出訪外交費用33萬美元(約258萬港元),台北地院昨天一審宣判,法官出人意外地以證據不足判其無罪,不過收押已逾500天的阿扁,重頭戲是周五(11日)洗錢等4大案的二審宣判,法官將裁定是否續押。 最高檢特偵組去年9月起訴陳水扁貪污外交費,指扁任內先後11次出訪,每次都將外交部提供的10萬美元扣留其中的3萬美元,總計33萬美元,並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不過一審法官昨天認定證據不足,判決陳水扁無罪。 周五判洗錢案 裁定是否續押 而陳水扁一審被判處終身監禁的洗錢等4大案,高等法院也將在周五宣判,外界預料昨天的無罪判決不會影響周五宣判,法官也決定周五宣判後將立即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陳水扁。 陳水扁自2008年12月被收押,至今已超過500天,陳致中為求二審宣判後能令其父親保釋,上月起已陸續分4次,匯回在瑞士銀行2100萬美元其中的352萬美元(約2747萬港元),但距他日前所說在11日宣判前匯回七八成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 明報駐台記者彭孝維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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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ee
2023年07月25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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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3年01月22日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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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3年01月22日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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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1年12月01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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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1年12月01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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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1年11月25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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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1年11月25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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