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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離異而患上抑鬱症的婦人,不滿前夫及其現任妻子阻撓她見女兒,多次騷擾兩人,更用利刀刺傷前夫妻子的腹部及左臉。抑鬱婦早前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昨判刑時指明白事主臉上疤痕會伴隨終身,但考慮當時被告受病情影響,輕判入獄3年。
被告文永好(40歲)兩份精神報告均顯示,她患有嚴重抑鬱症,案發時精神情緒明顯受病情影響,法官判刑時指根據事主的傷勢來看,被告的襲擊可以致命,而且事主身上及臉上留有疤痕,若被告屬一般的冷血襲擊將會判入獄12年,但重申要考慮被告當時受病情影響犯案,故輕判入獄3年。
被告去年3至5月期間滋擾前夫家庭達14次,至去年6月5日她在觀塘雲漢大樓地下大罵前夫黃姓妻子,並突然掏出32厘米長的利刀襲擊黃,最終被告由附近工人制服並報警。
【案件編號﹕HCCC3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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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6日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