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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東莞工作可享社保福利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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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09日 05:35
2010年07月09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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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莞市從本月起將在當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士納入社保範圍,由個人、僱主和政府共同供款,可在當地享有醫療、失業救濟、工傷賠償等福利,若遷走可取回餘款或到轉到異地,目前在東莞工作的5萬港澳台人士及家人均可受惠。東莞市政府昨日公布新政時稱,在當地就業的港澳台人士「大部分都有參保的強烈要求」,為保障他們的權益,故將其納入保障範圍。東莞社保局工作人員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只要是在東莞當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者,都可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自願參保,所得待遇與內地僱員相同,按照供款年限、供款數額以及當地平均工資計算相應的回報。1/10月薪供保 15年可取回根據現行條例,內地社保福利共有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5種,一旦供款就可獲得以上全部5種福利。參保者每月供款約為月薪的10%,但基數最高不可超過當地平均工資(東莞為2700元)的3倍,其中8%為養老保險,2%為醫療保險,而工傷、生育和失業則毋須由個人供款,而僱主、政府各有相應比例的供款(見表),若供夠15年以上並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一次過或每月領取退休金。此外,港人可憑醫療保險卡在東莞當地指定醫療機構和藥房就醫或買藥,還可供未成年的子女使用,在異地看急症亦可在返回後報銷,但出國或在港澳台地區就醫則不能使用。東莞新例中還規定,如果港人在內地轉換工作,社保戶口可轉由新僱主繼續供款,若要離開還可申請終止戶口,其餘款將退還本人。工聯會力挺﹕多一重保障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對本報表示,歡迎東莞相關做法,因為現時在內地就業的港人多數並無醫療、失業保障,又無「國民待遇」,看病時收費高於當地居民,「有社保之後就可多一重保障,對於長期生活在內地的港人更有好處。」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分為兩種,一是與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簽約,被派往內地工作;二是與在內地註冊的公司簽約而在內地工作。如屬前者,僱主需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但後者則不受此限。但無論僱主是誰,港人在內地工作超過半年均應按內地稅務條例交稅,在港的稅務則可獲減免。明報記者林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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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3年12月19日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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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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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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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09月09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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