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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粉嶺公路昨凌晨發生驚險意外。一輛七人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收掣不及猛撼突然切線而至的貨車車尾,七人車車頭直插前車車底,嚴重毁爛摺曲,軚盤和表板等全被推向司機位,司機緊緊被夾在組件與座椅間,幾乎夾扁,救援人員花上近1小時始將他救出送院。涉事兩車司機事後同因拒絕「吹波波」被捕。
軚盤表板全推向司機位
險死55歲七人車司機姓陳,其座駕在意外中車頭插入貨車底,車頭冚摺曲,車廂前方軚盤和表板等部件全被推向司機位,陳某緊緊被夾在組件與座椅間,手、腳和面部受傷,全身鮮血淋漓,幸全程保持清醒,事後由消防把他救出,經送院救治後情况穩定。30歲姓廖貨車司機亦受輕傷,送院敷治,同車女乘客則無恙。
廖某和陳某獲救後被警方要求接受酒精測試,但二人均拒絕,最後涉嫌拒絕提供樣本進行測試被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提供酒精測試樣本,即屬犯罪,罰則與酒後駕駛相同,最高可罰款2.5萬元和監禁3年。
律師﹕拒「吹波」法官傾向重判
事發昨凌晨2時許,陳某駕七人車沿粉嶺公路慢線往大埔方向行駛,途至近南華莆對開,廖某駕駛的密斗貨車從鄰線切入,陳某收掣不及,七人車狂撼貨車尾,車頭插入貨車底,將貨車推前衝行至路邊,撞及防撞欄始停下。七人車車頭嚴重毁爛儼如廢鐵,陳某險被夾死,消防接報到場後花上近1小時始將他救出,送院救治後,情况穩定。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拒「吹波」不代表能被輕判,反之法官會以更嚴格的態度處理。他解釋,因為法官並無基準去衡量該司機飲了多少酒,而一般人都會認為不吹波是為了掩飾曾飲酒的事實,「再者,如飲得少,吹波都沒什麼大不了,不敢吹波的都很可能是因飲得太多而心怯,這是不能抗拒的推論」。他認為,法官在相關判刑中都傾向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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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8日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