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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與你 - 梁萬福醫生健康專欄」 家人共識 在家離世做好準備 有你陪着我走最幸福長青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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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2年12月05日 15:31

家人共識 在家離世做好準備 有你陪着我走最幸福

 (設計圖片,模特兒與本文提及人物無關,kazuma seki@iStockphoto)

【明報專訊】「醫生,我無論如何都不再入醫院!我要留在家中。」鄭婆婆這樣告訴我。鑑於婆婆的強烈意願,我不得不向她及其家人申明,如不再入醫院,就要作好「在家離世」的準備。

「在家離世」的法律關卡不多;但在家陪伴摯愛到最後一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家離世」相關法例只規定:病人在死亡前14天內曾接受醫生診治。病人及家屬均毋須事先簽署任何文件,病歿後,亦毋須報警處理遺體事宜。在病人離世24小時內,家屬只需帶同醫生簽署的死因證明文件到死亡登記處,簽發死亡證後便可通知殯儀公司辦理運送事宜。遺體只需在死亡48小時內,存放於合法停屍間,便符合規定。因此,「在家離世」的法律關卡實在不多。

不過,法律之外,「在家離世」最重要因素是:家人的共識、支持及配合。在家陪伴摯愛到最後一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付出的犧牲與傷痛真的不少。因此,縱使香港有六成多人在調查中表示希望在家離世,但是真正達成願望的就只有極少數。數字說明,超過九成以上香港人,死亡的一刻都只能躺在醫院冰冷的牀上。有些人,甚至連摯愛也未能獲准送別在側,孤身上路。

「在家離世」除了家居硬件如醫療器材、護理設備需要增添外,家中的照顧及支援更是首要考慮。因為當人走到生命盡頭時,是極需要全天候的照顧及陪伴,最理想是有最少3名家庭成員輪替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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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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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5日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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