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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假疊周日 後年起延後補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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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5日 05:59
2011年01月25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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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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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通過,所有法定假日若落在星期日,包括之前規定提前於周六補假的農曆新年及中秋節翌日,日後將一律於下一個工作日補假。政府最快今年提交立法會修改法例,新安排可望於2013年實施。2013年的大年初一剛好是星期日,屆時五天工作制的僱員可連放5日假。

勞工界同時爭取,公眾假期若在周六也按周日一樣延後補假,因愈來愈多企業實行五天工作制,但政府拒絕讓步,只答應會蒐集數據深入研究。

拒補撞周六公假

據了解,官員昨於勞顧會上,以全港目前僅有三分之一、約120萬打工仔是五天及五天半工作為由,拒絕為法定假期遇上周六補假,否則六天制僱員將要在節日正日上班、過兩天才補假。

17天勞工假 「需詳細研究」

此外,勞顧會勞方代表、勞聯吳慧儀要求政府取消現行12天法定勞工假期與17天法定公眾假期的分野,讓所有受僱者無分藍領白領都享有17天公假。政府認為此事對僱主和香港的整體競爭力影響甚大,需要詳細研究。

有勞顧會資方代表提出,一旦公眾假期遇周六可獲補假,將會引發「補假潮」,固定在周六、周日上班的員工,也可能要求落在周一至周五的公眾假期,同樣獲補假。

允研周六補假 紓政治壓力

據悉,政府內部已預計,最低工資落實後,加上今、明兩年均屬選舉年,爭取假期福利將是各個政黨高呼的旗號。政府為紓解政治壓力,承諾研究「周六節日」補假安排,包括蒐集數據,評估增加假期對社會生產力的影響等,又會比較香港與各國法定假期數目。

本港每年有12天勞工假期,在亞洲排行第四,次於南韓(14天)、馬來西亞(14天)及泰國(13天),美加及歐洲有多個國家的法定假日比香港多。

現行《公眾假期條例》規定,農曆年初一至三及中秋節翌日這4天,若落在星期日,將安排提前星期六補假,原意是讓打工仔可在年三十晚及中秋正日放假。但隨時代變遷,周六補假被五天工作僱員批評為「蝕假」。去年大年初一「撞正」周日,星期六補假引發爭議,行政長官曾蔭權承諾檢討,一年後政府終於向勞顧會建議修訂補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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