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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兩項命令,以實施香港與柬埔寨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以及香港與內地就兩地的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簽訂的第五議定書。有關命令周五刊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柬埔寨協定可令協定夥伴的居民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並使他們從事跨境經貿和投資活動時,更清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至於內地安排的第五議定書,則為內地安排加入新的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為香港和內地到另一方工作的合資格教師和研究人員提供稅務寬免,並加入防止濫用稅收協定措施,確保內地安排符合最新的國際稅務標準。
香港分別在6月和7月簽訂柬埔寨協定和內地安排的第五議定書。
兩項命令會在憲報刊登後隨後一次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立法會省覽,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有關協定和議定書須待香港和協定夥伴各自完成批准程序後才會生效。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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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3日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