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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按指引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長青網文章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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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19年10月15日 06:00
2019年10月15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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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組織指控警方沒有遵從指引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予以否認。

江永祥10月14日在記者會上澄清,指上周六晚上約9時,有人在旺角警署外用雷射光線照向警員,又在現場叫囂,擾亂秩序。警方遂派出便裝人員處理,並拘捕三人,包括一名32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

該名被捕者被帶返警署見值日官時,報稱是智障人士,並出示一張殘疾人士登記證,但沒有由警方發出的守護咭。警方最終安排一名合適成人陪同被捕者進行調查。

江永祥又指,被捕者獲律師陪同錄取口供,並應其要求安排看醫生。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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