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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醒家長立即停止讓嬰兒使用一款牙膠,指其末端部分體積過小,容易深入嬰兒喉部,有機會導致嬰兒窒息,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
海關也發現另外兩款嬰兒牙膠未能完全符合識別標記和雙語警告標籤要求,涉嫌違反條例規定。
海關人員早前巡查全港多區,從四間連鎖百貨店和一家批發商檢獲三款合共1,095件懷疑未能符合條例規定的嬰兒牙膠,其中937件有導致嬰兒窒息危險,其餘158件則未能完全符合識別標記和雙語警告標籤要求,調查仍在進行。
海關提醒市民,購買嬰兒牙膠時應留意標籤所示的合適使用年齡建議、細閱並遵照產品附載的指示、並檢查嬰兒牙膠結構,例如是否容易破碎等,若嬰兒吞下脫掉的碎件,可能因喉道受阻而引致窒息。
根據有關條例規定,任何人士供應、製造或進口不安全的玩具或兒童產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一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懷疑玩具或兒童產品不安全,可致電2545 6182或以電郵舉報。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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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9日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