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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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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推出特別計劃,為身在廣東省和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計劃會優先處理處方藥物將於3月31日或以前耗盡的個案。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所有到港前14日曾在內地逗留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14日,部分在上述兩個省份的港人因此不能如常來港覆診或在領取處方藥物後即日返回內地,他們在港家屬即使可代為取藥,亦因法例限制未能以一般付運將藥物送往內地。
為解決有關港人處方藥物不足的情況,特區政府推出特別計劃,為他們送遞這些藥物。計劃只限送遞港人所需要並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而不會送遞包括非醫生處方藥物和中藥在內的其他物品。
政府表示,香港工會聯合會為計劃義務提供服務,通過其本地和內地辦事處,代在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預約覆診的求助港人領取處方藥物,或收取其親友從醫管局、衞生署或私家醫生診所領取的處方藥物,經核實並向有關政府部門申報,政府就會將藥物速遞到工聯會內地辦事處,送遞予求助人士。
送藥服務的速遞費用由特區政府負擔,計劃收集到的個人資料不會作其他用途。查詢可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2343 2255,或於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0時致電工聯會香港辦事處熱線3652 5833。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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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5日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