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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須承擔僱員工傷補償責任長青網文章

201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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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19年10月08日 06:00
2019年10月08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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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表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就網上討論有關僱員工傷補償保障的關注,勞工處指,《僱員補償條例》規定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條例及普通法方面向僱員支付補償的責任。

條例訂明已投購工傷補償保險的僱主如須就工傷意外負起向僱員支付補償的責任時,不論保險單上有任何與承擔此責任相反的條文,保險單的承保人必須支付該補償款項。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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