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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現時本地船隻救生衣配備的規定、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政府建議修例,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合適的救生衣,兒童更須全程穿上。有關修訂10月25日刊憲。
擬議措施涉及修訂《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和《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擬議措施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合適的救生衣,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船隻也須為每段航程配備不同組合的成人和兒童救生衣。政府在本地大專院校的協助下,研發了一款成人和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
此外,為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政府建議就現有行政措施立法,規定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而船長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
政府已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和相關業界組織,所有持份者均表示支持。修訂建議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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