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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認同區會候選人提名無效決定長青網文章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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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19年10月30日 06:00
2019年10月30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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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主任決定一名區議會候選人的提名無效,政府表示認同和支持,指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選舉法律規定。

 

政府發聲明回應傳媒查詢時指,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均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和法律地位,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區議會選舉參選人須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示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

 

擁護《基本法》是區議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職責。

 

聲明指,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規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政府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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