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行政會議通過在室內公眾地方、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均須一直佩戴口罩,有關規定7月23日生效,為期14日,至8月5日止。
陳肇始7月22日會見傳媒時說,近期不少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涉及不佩戴口罩的活動,帶來風險相當高,當局須採取更嚴厲防疫措施。
行政長官7月22日早召開特別行政會議,同意修訂第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當局會刊憲並指明,除在公共交通工具、港鐵站外,任何人進入和身處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時亦須一直佩戴口罩。
陳肇始指,新增規定乃針對室內空氣相對有欠流通,人多擠迫,遇上有人不戴口罩難以避開。戶外地方暫不強制佩戴口罩,她表示乃經整體風險考慮,倘對跑步、遠足等實行強制,會有一定難度。
她說,對於不佩戴口罩或佩戴不正確情況,執法人員會作出勸諭,對方如仍堅拒即屬違法。自強制於交通工具佩戴口罩規例實施以來,執法人員曾作22次勸告,並發出一張傳票。
至於需要提交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才可登機到港的高風險地區名單,會加入美國和哈薩克斯坦。凡抵港前14日內曾到有關地區的人士,必須提供飛機預定起飛時間72小時內取得的核酸檢測結果,並出示在香港酒店預訂抵港當日起計最少14日房間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才可登機。措施7月29日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早前,需要出示有關證明才可登機到港的高風險地區為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
此外,涉及公共衞生緊急規例有效期予以延長。其中,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延長至9月7日。至於第599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E章 《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有效期則延長至12月31日。
陳肇始強調,此舉只是延長有關法律規架的有效期,當局會因應疫情,配合張弛有度的整體策略作出調節。
她又說,香港疫情處於最嚴峻時刻,市民應盡量留在家中,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減少在外用膳。在此關鍵時刻,除了政府防疫抗疫工作外,全體市民應同心抗疫,保持自律、忍耐,配合佩戴口罩等強制措施,注重個人和環境衞生。
被問到會否考慮「禁足令」,陳肇始表示,確診數字如無下降趨勢,當局或須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但會考慮市民日常所需、外國實施相關情況等。
2021年01月01日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