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再次作出公告,要求11月1至23日曾到七間指明場所人士於周四或之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惡化,當中涉及各類室內群組聚集活動的確診個案數目繼續颷升,政府就此於11月21日就上述規例下的強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曾到14四間指明跳舞場所人士進行強制檢測。
該局指,經衞生防護中心追查,發現近日部分確診個案亦涉及於其他場所進行的大型群組聚集活動,因此再次作出公告,強制到過另外七間指明場所的人士接受檢測。
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途徑接受核酸檢測:
(一)於醫院管理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
(二)自行安排接受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三)到四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
(四)於七個流動採樣亭及樣本瓶派發點接受檢測服務,或索取並交回樣本瓶;或
(五)於醫管局任何醫療設施包括普通科門診或急症室,按照該局醫護人員指示接受檢測。
政府鼓勵受檢人士前往醫管局指定普通科門診索取樣本收集包,無須預約,於11月26日或之前交還樣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受檢人士如有病徵,則應立即求醫,按照醫護人員指示接受檢測,不應前往社區檢測中心。
受檢人士須於11月29日或之前致電6275 6901、傳真至2530 5872或電郵至ct@csb.gov.hk,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若在11月20至23日期間已進行測試,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對強制檢測有疑問者可於上午9時至傍晚6時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受檢人士如欲前往個別社區檢測中心檢測,可致電檢測中心熱線查詢預約情況。
政府會嚴肅到過有關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未有遵從者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不遵從者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02月03日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