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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向三名涉嫌違反防疫規定的餐飲或場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和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的指示,切勿鬆懈。
食環署於2月19日和20日,分別向深水埗區和旺角區各一名涉嫌違反佩戴口罩和餐桌距離或分隔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有關餐飲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翌日起,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分別為期三天和七天。
此外,觀塘區一名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關於量度體溫和妥善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規定,食環署於2月18日展開檢控程序。
有關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翌日起關閉處所14天,以減低傳播風險。食環署2月19日再次巡查,發現有關人士未有按《規例》關閉處所,遂再次展開檢控程序。
該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也涉嫌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已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會繼續巡查餐飲業務和公眾娛樂場所,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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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1日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