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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港有市民懷疑在食肆進食河豚後,出現中毒個案。
河豚(俗稱「雞泡魚」)可能含有毒性強烈的河豚毒素,人體攝入大概1至2毫克河豚毒素已經可以致命。此外,河豚毒素非常耐熱,就算經過烹煮,毒素仍然會留在魚的組織。原來除了河豚,某些魚類品種(例如刺規)亦可能含有河豚毒素。
食安中心忠告市民,不要自己捕捉、購買、劏洗及進食河豚或者不知名的魚類。至於業界必須注意,本港法例要求所有市面上出售的食物都必須適宜供人食用。業界要確保進口及銷售的魚類及魚製品,可供消費者安全食用。
資料來源
食物安全中心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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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