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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為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另闢途徑,只要他們符合特定條件,無須通過執業資格試,也能夠在香港取得正式註冊資格。法案星期五刊憲,6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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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5月18日在記者會上闡述《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指醫生人手嚴重短缺,現時香港每1,000人口只有兩名醫生,人均醫生比例遠低於新加坡、日本、美國、澳洲等其他先進經濟體。
她指,《醫療人力推算2020》預計香港在2030年和2040年將分別欠缺約1,600名和1,900多名醫生,有迫切需要在《醫生註冊條例》下為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另闢在港註冊的途徑。陳肇始強調,新途徑不會取代現有的執業資格試和有限度註冊制度。
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並在相關地區取得醫生註冊資格。此外,這些醫生在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須在公營醫療機構以特別註冊形式擔任全職醫生最少五年,並獲僱用機構確認其受聘期間服務令人滿意和稱職,通過在職評核便可申請在港正式註冊。
法案訂明設立一個法定特別註冊委員會,以訂定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名單。陳肇始說,制定醫學資格名單的考慮因素包括獲認可醫學課程的教學語言、課程內容、相關非本地醫學院的國際排名等。
委員會成員包括衞生署署長或其代表、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其代表、香港醫務委員會主席、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本地兩間醫學院院長,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不多於四名成員,包括三名醫委會委員和一名其他人士。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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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4日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