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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簡化香港註冊傳統外用中成藥在粵港澳大灣區註冊及銷售的審批流程,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歡迎,特區政府會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聯繫,跟進落實多項有利大灣區中醫藥發展的措施。
根據廣東省藥監局公告,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批准註冊而在香港使用五年以上的傳統外用中成藥註冊持有人,可透過簡化流程向藥監局提交註冊申請,獲審批的中成藥可在大灣區銷售。
此前,內地和香港在規管中藥產品方面實行不同註冊制度,申請人須按兩地註冊要求分別提交註冊申請並獲註冊後,方可在該地銷售。新安排便利香港中成藥製造商開拓市場,長遠也為香港中成藥走出去創造優良條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特區政府十分歡迎有關措施,感謝中央政府及廣東省有關當局支持香港中醫藥發展,特區政府會積極向香港中成藥業界推廣有關措施。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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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