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2021年9月10日正式啟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感謝中央政府支持和相關監管機構的準備工作,讓計劃得以落實,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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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等為跨境理財通線上啟動儀式主禮。
跨境理財通啟動後,香港、澳門和廣東省內九市居民可跨境投資大灣區內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計劃涵蓋的理財產品屬低至中風險且相對簡單。
林鄭月娥表示,跨境理財通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里程碑,也是深化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突顯香港金融體系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有助高質量建設大灣區,促進國家金融發展和市場對外開放。
她又指,跨境理財通是首個專為個人投資者而設的互聯互通機制,有利於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因此也屬重要民生項目。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跨境理財通將拓寬大灣區居民的跨境投資渠道,增加資產配置選項,並為金融和相關專業界別開拓更廣闊市場和帶來龐大商機。
他說,跨境理財通將吸引更多國際金融機構立足香港,以拓展內地業務,且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資金進出內地重要橋樑的角色,以及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根據跨境理財通實施細則,經營零售銀行或私人銀行業務並按《證券及期貨條例》註冊進行證券交易的註冊機構,可在香港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
南向通和北向通各設1,500億元人民幣單邊總額度和1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者個人額度。北向通方面,香港投資者須在一間自選的香港合資格銀行開立專屬匯款帳戶,並在其內地夥伴銀行開設專屬投資帳戶。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在2019年11月舉行第三次會議後,公布支持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內地金融管理部門去年5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就大灣區金融發展提出包括跨境理財通在內的多項具體措施,三地監管機構2021年2月公布已就跨境理財通監管合作原則等事宜簽署諒解備忘錄。
2021年09月15日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