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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消費券適用於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
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用途;而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所有透過已登記的八達通卡進行的交易,如屬適用的消費項目,便會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以確定有關合資格登記人能否及何時可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市民在登記消費券計劃時,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劃之外。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或欺詐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當局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資料來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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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07:11